![]() | 093年普考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實務訓練機關清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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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九十三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發文字號:局力字第0930080001號
附件:
主旨:台端應九十三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筆試正額錄取,業依榜示成績名次及台端志願分配至用人機關(構)學校占缺實施實務訓練,請 查照。
說明:
一、九十三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結果業於本(九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於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pa.gov.tw)公告,請逕上本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台端被分配之職缺如係現缺(九十三年十二月前出缺),請於公告之日起十日內前往被分配之機關(構)學校報到接受訓練,並以實際報到之日為訓練開始日期。分配之職缺如係預估缺(九十四年一月以後出缺),則由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於職務出缺後,再行通知台端於指定期限內前往報到接受訓練(請台端亦與用人機關洽詢報到日期)。台端應於規定時間內前往各用人機關(構)學校報到接受訓練,如自願放棄受訓資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前往報到接受訓練或於訓練期間中途離訓者,將由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函報本局轉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廢止受訓資格。
二、另台端如係同分正額錄取人員,分配清冊備註欄註明「候缺分發」者,係指需用名額已分配完畢,俟各機關提供相當等級類科之職缺時,再由本局依序辦理分配,併予敘明。
正本:九十三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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